接上篇。
那么,一般说来,辅格之神的相神,最好是在时柱天干,破格的忌神,最好远离相神,这样人生就不会出现大的影响,即使有影响,晚年归宿也不会差。
古人论命,一般不分身强、身弱,只以格局论命,格局成败而定富贵荣辱;讲究的格局吉凶。
四吉格喜生,生助格神的十神为相神;四凶格则要制,制克凶神的十神,则为格中相神。
二、格神、相神、忌神的位置变化,带来的格局成败;
然犹吉凶易者也,至丙生甲寅月,年癸时戊,官能生印,而不怕戊合;戊能泄身为秀,而不得越甲以合癸,大贵之格也。
假使年月戊、癸而时甲,或年甲而月癸时戊,则戊无所隔而合全癸,格大破矣。
丙生辛酉,年癸时己,伤因财间,伤之无力,间有小贵。假如癸己产并而中无辛隔,格尽破矣。
辛生申月,年壬月戊,时上丙官,不愁隔戊之壬,格亦许贵。假使年丙月壬而时戊,或年戊月丙而时壬,则壬能克丙,无望其贵矣。
如此之类,不可胜数,其中吉凶似难猝喻。然细思其故,理甚显然,特难为浅者道耳。
上述这段话的意思,就是讲述了相神与忌神同时出现,如果出现了合与制,则需要隔位,不然破格就比较严重。
例如,丙日干的人,生在甲寅月,为印绶格,年干透癸为正官、时干透戊为食神,年干癸水与时干戊土被月干甲木隔开,则癸戊不能相合;
从而癸水正官生甲木偏印,时干戊土泄身为秀,为大贵之格。假如,戊和癸在年月、甲在时干;或者甲在年干、癸在月干、戊在时干;
戊和癸没有被隔开(月干与时干,中间的日干为日主不算隔开),则戊癸相合,格局被破。
又如:丙日干生在辛酉月,年干透癸水为正官,时干透己土为伤官,伤官被月干辛金正财间隔,伤官无力去克制正官,则有小贵;假如,癸己并透而中间无辛相隔,为伤官见官,则格尽破矣。
再如:辛日干生在申月,年干透壬水为伤官、月干透戊土为正印,时干丙火为正官,不怕被戊土间隔的壬水伤官来克制丙火正官,格局也能取贵。
假使年干透丙、月干透壬、而时干透戊;或者年干透戊、月干透丙、而时干透壬,则壬水伤官能克制丙火正官,为伤官见官,则格局无望其贵矣。
像这样的八字,不可胜数,其中吉凶不能一一例举。然而仔细思考其中的道理,还是非常容易理解的。
三、应该如何看待“论生克先后分吉凶”这个论断;
首先,我们要说的是,这个论断,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。也就是说,格局相神与忌神同时出现,相神要与日干近;
而且,忌神不能与相神合,或者忌神不能制克相神。不然,会带来不同的吉凶效应。
其次,就是这个论断,也有局限性。因为,第一,它没有考虑日干本身的旺衰,不能体现出命中真正的用神,喜神。
比如,甲木日干,命格为财格,或者官格,但财官多旺,日主过弱;一定难以担负财官,财重则为用劫;官重则要用印,没有印,伤官食神亦可。
第二、格局法取格,而真正符合格局,而且成格的八字之人很少。大体就是仅占命局的20%-40%左右,因此,适宜的范围也将受到限制。
也正因为如此,当今四柱论命体系中,弃用格局法论命;并被广为流传的日主旺衰平衡法所取代。
再次,上述分析法中忽略了宫位所代表的空间位置。比如:年月为国家、省市空间,日时为地区、远方空间。
喜用在年,如果与日干、日主发生了联系,富贵程度则大;喜用在日时,相对富贵程度则较小。
因此,格局相神的位置,则不一定非要在时干,在月干、年干则是具有较高成就的标志。关键是,格中相神不能与忌神紧贴,或者被合,或者受制。
受制,也要考虑,不仅是同现天干,才叫受制;地支的根被刑冲、或者天干透,受本柱地支克,也叫受制。
另外,格局相神的位置,不仅要考虑天干,在日支也具有重要的位置关系。同时,透干的相神,是否在四柱中得根有气也很紧要,也会影响人生成败得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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